24848威尼斯(中国)有限公司-SouG百科

icon_phone 0571-82866707
icon_arrow8 返回

最新资讯

关于转发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1 阅读次数:5046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1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杭州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装配式建筑的概念

本通知所称的装配式建筑,是指采用预制部品部件在施工现场装配而成的建筑,包括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其它符合装配式建筑技术要求的结构体系。

二、装配式建筑区域划分

1、上城、下城、江干、西湖、拱墅、滨江(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为重点推进地区,区域范围内的新建项目在出让或划拨土地环节全部落实实施装配式建造要求。

2、萧山(大江东)、余杭、富阳为积极推进地区,按照区域范围内出让和划拨土地总量30%的比例实施装配式建造,在土地出让或划拨环节明确实施装配式建造要求,具体实施项目由区政府确定。

3、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和临安市为鼓励推进地区,按照区域范围内出让和划拨土地总量15%(2019年起达到30%)的比例实施装配式建造,在土地出让或划拨环节明确实施装配式建造要求,具体实施项目由县(市)政府确定。

三、具体工作要求

按照“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我市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实施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应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调推进工作机制,明确和落实发改、经信、科技、财政、国土、建设、规划、房管等部门责任和分工,配备工作力量,落实专人,分解落实任务,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二)制订和实施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各地要加快督促落实《2016年杭州市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实施计划》。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依据建筑工业化推进工作目标和实施要求,制定辖区装配式建筑项目年度实施计划(详见附件),并于每年1月底前将实施建筑工业化项目计划报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建委),由市建委报省建设厅备案。

(三)加强部门联动明确责任主体。对列入年度实施计划的新建项目,由规划部门在规划条件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中明确实施装配式建造的要求,杭州市土地出让工作协调小组、各地发展改革、建设、国土资源和规划等有关部门,分别在土地供应、规划审批、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施工许可和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落实各项建设要求。各地政府要加强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动态监管和行业统计制度,建立项目档案和台账。

(四)加强考核督查。加大对建筑工业化推进工作的考核力度,市政府每年下达年度工作责任书,实施专项督查。各地政府要把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作为加快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重要推手,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联系人:吴涛,联系电话:87021906,传真:87021901。

附件: 1、2017年实施建筑工业化(经营性项目)计划表

2、2017年实施建筑工业化(政府项目)计划表

杭州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月26日

Copyright@201824848威尼斯集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icon_icp 浙ICP备10204689号-1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