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申报省工程总承包第三批试点企业、
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
市招标办,各区、县(市)住建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我省工程总承包第三批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的通知》(建建发[2017]180号)精神,我省工程总承包第三批试点企业、试点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我市申报省工程总承包第三批试点企业、试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试点企业
申报企业应是在我市注册具有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或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与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组织机构、专业设置和人员结构,具备集设计、采购和施工各阶段项目管理于一体的技术管理服务能力,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具有相应的财务(融资)、风险承担能力,企业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良好。
(二)试点项目
申报项目应是我市行政区域内已经采用或已经确定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新农村建设项目、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城中村和危旧房治理工程等。
二、申报材料和报送方式
(一)申报材料
我市申报试点企业的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须完整填写《浙江省工程总承包第三批试点企业申报汇总表》(表样附后),可附企业资质、组织机构和人员、一体化技术管理能力、工程总承包业绩、风险承担能力、综合实力、社会信誉等相关材料。申报材料中注明申报人联系方式。须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版,纸质材料包含2份汇总表、1份申报材料,电子版应包含1份汇总表、1份申报材料,纸质版须加盖公章。
我市申报省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的,区级项目由工程所在地区级建设主管部门申报,市级项目由市招标办申报。由申报单位在《浙江省工程总承包第三批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表样附后)中完整填写项目有关信息,并注明申报人联系方式。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版,纸质2份、电子版1份,纸质版须加盖公章。
(二)报送方式
上述纸质材料报送至市建委市场处(地址: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座2413室,如邮寄请使用邮政),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jwscc@sina.cn。纸质、电子版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17年6月8日下午17:00。
(联系人:李致远 联系电话:0571-87021901)
附件一:关于组织申报我省工程总承包第三批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的通知/UpFiles/file/20170525/20170525104831_7656.doc
附件二:浙江省工程总承包第三批试点企业申报汇总表/UpFiles/file/20170525/20170525104842_8125.doc
附件三:浙江省工程总承包第三批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UpFiles/file/20170525/20170525104627_2812.doc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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