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市建筑市场的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浙建〔2017〕2号)相关精神,我委制定了《杭州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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